大明舰队 第一百八十九章 印第安生番_页2
更新:09-19 16:29 作者:铁血坦克兵 分类:军事小说
真的是殷商人去了美洲大陆,在数千年内他们的文明应当是继续发展,而不是从使用青铜器,身穿穿衣服的文明人,退化成身上披着树叶,手持石器的原始人。
即使因为他们和别的文明隔绝,没能进化到铁器时代,但也是在青铜时代徘徊,不可能退化到石器时代。
也就在现在,郑经他们就面临着那些石器时代的原始人,严格说那些都是即将变成大明三等人的奴隶。
冯锡范、洪旭和王秀奇的船队从耽罗(济州)出发,顺着太平洋洋流,飞剪船仅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到了太平洋对面的洪旭城。
洪旭城是郑经在美洲的第一个据点,冯锡范、洪旭和王秀奇等郑经麾下的部将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来往于新大陆和欧亚大陆之间,不断的把新大陆的金银送回大陆,把大陆的各种商品和补给品送到新大陆去。
为了缩短航行时间,以及避免出现无风的情况,来回太平洋两岸的航线采取了顺着洋流走的方式,去程的时候,从日本东京湾附近直接往东,进入洋流,横渡太平洋,直接就能抵达洪旭城;回程需要沿着海岸线往北航行,再进入洋流回来。
这是一条发财的航线,当然也是一条充满危险的航线,路上可能遭遇风暴,台风,各种不可抗拒因素威胁船队的安全。郑经已经在洪旭城的南面找到了金矿。根据王新宇提供的地图,找到了后世旧金山的位置。郑经把这里起名为郑金山。
郑金山在半岛上,因为山崖直抵海边,这里的地形复杂,所以这座新的据点附近没有发现有当地土著人活动。
其他的地方发现了当地土著人,那种叫印第安人的土著人,名字还是以前王新宇取的,郑经不知道为什么叫他们印第安人。不过既然已经叫印第安人了,也就没有改名,就按照王新宇给他们取的名字,叫他们印第安人吧。
从印第安人手里换取黄金,也是发财的一条路子。
冯锡范、洪旭和王秀奇等人负责的船队,从大陆运输匕首、短剑、短刀、矛头、铁箭头等铁制品,运输瓷器、棉衣等生活用品去美洲,到了那边之后,基本上铁制品可以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瓷器和棉衣也可以换到大量金子。
印第安人还没有南洋土著人那样对金银的概念,南洋公司同南洋土著人贸易虽然也是暴利,但南洋土著人毕竟是见识过来自大陆的商品,在他们那边价格卖得贵点,也不可能用铁器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可是在美洲,印第安人那边却可以赚到更多钱。
在当地印第安人眼里,比石器硬得多的铁器,穿在身上十分保暖的棉衣,可以用来把大米烧成香喷喷米饭的陶罐,晶莹透彻,烧熟了特别香甜可口的米饭,喝下去感觉快要成仙的美酒,这一切都是好东西啊。
而黄金呢,印第安人手里却有很多黄金,多得都用不完。黄金这东西不会变质,不像铁器那样会生锈,祖祖辈辈留下来的黄金在几十代人之后都还闪着亮光,后代又淘到新的黄金,一代代人积累下来的黄金根本就用不出去,变成了印第安人头上的装饰品。
可是现在黄金可以换到那么多实用的好东西,印第安人自然很高兴的拿黄金去交换。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是那么老实的,也有一些部落的印第安人眼红那些坐船过来的人们手里有那么多好东西,他们想到了抢。
对待那些会吃人肉,抢劫他人部落,甚至把主意打到了明国人身上的生番,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武力来解决他们。
&数千印第安生番呐喊着,挥舞着石矛石斧,手持用骨头做箭头的弓箭,向明军的营地冲了过来。
明军架起了大炮,布好了火枪、弓箭、刀盾和长枪阵。
&轰”火炮喷出火光,霰弹钻入印第安人的人群之中,一下就扫倒了不少印第安人。
成片的羽箭射出,印第安人又倒下一片。等到印第安人冲近了,火枪手扣动扳机,枪口喷出火光,冲在前面的印第安人就像是被收割的稻谷一样一片片倒下。
&好了!他们和大海那一边的白人是一样的!手里都有喷火的铁管子,还有那些可以喷火的大木头桶!”有人明白了过来。
这个年代的印第安人其实已经不是完全不知道事情的生番了,西方殖民者踏上美洲大陆,多次同印第安人交战过,印第安人已经知道火器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