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从制作人出道 第三十四章:准备的歌_页2
更新:10-23 09:54 作者:秋刀煮鱼 分类:都市小说
是一首很好的歌,我想制作成单曲发行。你是词曲创作人,同时也是编曲……这些工作你几乎全部做了。回公司之后,我和公司商量,这首歌在音乐网站的收益,你占百分之五十,再加1000万署名权,如何?”梁思冰道。
一首歌的收益,对梁思冰这个级别的歌手来说,她其实并不看重,看重的后续效应。
“总收入百分之五十?”白小欧问。
“当然。”梁思冰道。
白小欧向叶木眨了眨眼,又道:“版权问题?”
“我只要署名权就行了。同时音乐网站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是我个人能够承诺的极限,再多,需要和公司沟通。”梁思冰道。
歌曲的版权首先属于词曲作者,歌手只是表演者不享有歌曲的著作权,反而要取得词曲作者的表演权许可才能演唱。
但拥有署名权的歌手,那么这位歌手今后任何时间、任何场合演唱这首歌,无需再获得授权。同时该歌手演唱该首歌曲的收益,归歌手个人(或歌手公司)。通常,歌曲的首唱歌手都拥有歌曲的署名权……
如果歌手是原创型歌手,即歌曲是其自己创作(词曲一人独揽),那么歌曲的版权属于该歌手,但他是以词曲作者的身份取得的版权。
歌曲版权可以买卖……
魔音公司收歌,比较一般的歌曲通常是买断,几千块钱到几万块钱不等。
有些特别好的歌,报价可以到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如果是特别特别好的歌,一听就知道会是经典的歌曲……这样的歌曲是无价的。
一首的商业价值谁也说不好究竟有多大。但是一首好歌能包装出一个大明星……
到了梁思冰这个级别,一千万一首歌,不算什么的,特别是像《追梦人》这样的歌曲。她现在的出场费接近百万,再进一步的话,出场费就是百万起……唱一首歌,就是一百万。遇到有大爆款的歌曲,一千万,很快就能赚回来。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名气……
梁思冰听《追梦人》应该有几百遍了,这段时间一直在听,也就是叶木广场上唱的那个版本。她对这首歌早已经有了评估,这是华语乐坛好几年都不会出一首的经典,别说一千万署名费了,再多两三倍,她也愿意支付。
叶木考虑了一会儿,说:“基本条件没有问题,具体条款,我们回公司后再谈。”
“好。”梁思冰笑着点点头。
“这次的演唱会,冰姐唱《追梦人》么。”
“有你授权的话,当然可以尝试一下。”
“那好。冰姐的《追梦人》确定下来了。”叶木看向白小欧:“我早上写的那首《胡杨》,我们两个练一下,要是能练好,我们一起合唱。练不好,我单独唱。”
“行。”白小欧点头。
“小白和叶子唱一首《达拉崩吧》和《学猫叫》。”叶木道:“《胡杨》那首歌难度很大,只有几天的时间,我也不保证可以唱好,再和叶子练习一下《神经病之歌》。如果胡杨唱不好,我和叶子唱《神经病之歌》。”
“《胡杨》那首歌的难度,真那么高?”
“真的难度。”陈放道:“就是多做个备选方案。那么现在确定的歌曲有《追梦人》《达拉崩吧》《学猫叫》《神经病之歌》,以及备选的《喀什噶尔胡杨》。还差一首备选……”
“我们要是都唱不好《胡杨》,那拜托冰姐多唱一首歌。”白小欧看着梁思冰。
“没问题。”
再去金色胡杨景区,网上回节目组导报,带冰姐认识一下节目组导演。
吃过晚饭后,叶木他们来到ktv练歌。
节目组包下了一个大型ktv,负责好安保,让前来的嘉宾有可以练歌的地方。
演唱会定在27日,场馆还没有布置完成,要24日才能进入场馆进行彩排。
后面几天一直在ktv练歌。
叶木、叶子、白小欧,他们三人演唱的三首歌曲,情感都很简单,只要记住歌词就好了,简单易学。
冰姐演唱的《追梦人》,听起来比叶木的版本更加震撼,可情感的部分,叶木总感觉不到位。测试广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