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十章 找茬_页2
更新:09-17 02:14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类:军事小说
称呼就不用了。
之后的希腊诸王僭主们不是神裔,没资格称巴塞琉斯。
一直到亚历山大远征印度,因为传说中酒神狄俄尼索斯也尝试征伐过印度,跟着亚历山大去过印度的那群人都认为自己的功绩已经超越了狄俄尼索斯,所以可以和神裔平起平坐。
再加上类似于老子西去化胡的“酒神东去变湿婆”的故事,亚历山大一死,凡是去过印度的将领家族就都有资格称巴塞琉斯了。
巴塞琉斯者,神裔也,亦或是功高震神者。
总之,得和神扯上关系才行。
之后基督教开始流传,《马太福音》中称呼耶稣为“ba私leus ton ba私leon”,意思就是巴塞琉斯中的巴塞琉斯、万王之王,巴塞琉斯这个词又有了另一种含义。
再之后罗马基督化,作为神在人间的代言人,皇帝称为巴塞琉斯就再合适不过了。
罗马帝国留下了好几个皇帝的称谓,巴塞琉斯、奥古都斯、凯撒等等乱七八糟,但也不是随便乱用的。
大抵换到中华语境,汉高祖他妈“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这就可以翻译为巴塞琉斯,神裔嘛。
宋太祖只有个“赤光绕室,异香经宿不散”,妈妈没和神睡过觉,还是标准的禁卫军陈桥兵变上台的,显然只能是凯撒。
明武宗自封为“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这显然应该翻译成英白拉多朱寿。
自始皇帝起,但凡举办过登基大典、承认自己受命于天的,都可以称之为奥古都斯。无非一个是元老院授权,一个是天帝授权。
若把大顺天子翻译成巴塞琉斯,四个称呼中似乎最合适,但问题也是最大的。
因为《马太福音》里称呼耶稣为巴塞琉斯中的巴塞琉斯、万王之王,而罗刹国又是信正教的,那么把中华天子翻译为巴塞琉斯,就很不合适。
中华天子和耶稣这个“ba私leus ton ba私leon”并无关系,要是翻译成巴塞琉斯,岂不是凭空让昊天上帝矮了一辈?
文化上绝对不能接受。
再者来说,亚历山大的ba私leus ton ba私leon这个称号已经在唐高宗的时候,由波斯末代王子带到了长安,把头衔转赠给了李治。
大顺谶纬言:大顺李氏,那是复李唐被朱温所灭的仇,李代朱,不过是晚了数百年朱温灭唐的复仇。
既如此,很显然,唐高宗的万王之王被大顺继承,合情合理。
然而用这个称呼,那些整天读《马太福音》的传教士们肯定不会如此翻译华夏天子是“ba私leus ton ba私leon”,耶稣也是“ba私leus ton ba私leon”,这算怎么回事?
所以,在钦天监的传教士绝口不提万王之王这个称呼,也不敢提,谁提谁就是异端。
其实还有一个最合适的称呼来翻译“天子”,那就是戴克里先用的“dinus et deus”这个称呼,即为“昊天上帝所授权的天下之主”,或者叫“我即神和主人”。
然而这个最合适的翻译,却也是传教士们最不可能用的。
deus这个词涉及到信仰问题。
教廷那边为了这个词被翻译成中华语境下的昊天上帝怒不可遏,中国这边翻译成了“上帝”,日本那边直接翻译成了“大日如来”,教廷早就炸锅了,这本来就是个不能触碰的词。
这一次教廷特使来华,还刻意重申了这件事:翻译成上帝,是对deus的亵渎,不准翻译成上帝,那是东方的邪神,不可亵渎deus之名。
教廷一天不松口,传教士们就不敢乱用这个词。
传教士不敢轻易用一些词,可刘钰就是抱着去招惹俄国人打口水仗的态度去的,自是用起来得心用手。
俄国人绝对会怒不可遏,打死不会松口承认大顺天子是“ba私leus ton ba私leon”,更不会承认彼得称帝是僭越。
假皇帝、凯撒、万王之王、天子……就这四个词,应该足够双方扯个三五个月,半点正事都不会谈。
外交无小事,俄国人不会退步,主动权就在大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