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之罪 第一章
虽然还剩不到一年时间才满六十,但方磊目前的状态已经跟退休没什么两样了。
从年初开始,除节假日正常休息外,他几乎每天都是朝九晚五,单位和家两点一线,完成每天的上班任务,而即便上班也只是看看报纸喝喝茶,完全不像一名刑事警察的样子和做派。
对此,他举双手坦然接受。毕竟年纪大了嘛。
他一直固执地认为,什么年龄的人做什么样的事,老头就该像老头的样子,没必要去跟身体较劲。他常常对那种明明一把年纪了却喜欢扮年轻的老家伙们嗤之以鼻,更是厌恶“只要拥有年轻心态人就可以永远年轻”这样的鬼话。
至于对于自己的职业有没有一丝不甘,他倒是有一点,但也可以到忽略不计的程度。
事实上,在三十余年的刑警生涯里,方磊从来就不是警队特别拔尖的那一类。
他个性不够突出,侦查能力尚可,但也没达到顶尖的水准,虽也经常参与一些大案要案的侦破行动,但无非只是做一些基础的前期排查和调研工作,价值当然不可磨灭,但并没有重要到缺之不可的程度,要论破案的主要功劳,往往都是别人的。
他始终就像是那些侦探剧里的专案组会议室中角落里不太起眼的龙套角色,只有在那些光彩夺目的神探们找到线索并说出真相后,众人齐力鼓掌称赞时,镜头才会匆匆扫过他那张并不英俊的面孔。
对此,年轻时他还常常愤愤不平,为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而怨天尤人,借酒浇愁。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认识到了自身最大的问题所在:不够拼。
他是富饶的江南s城本地人,祖父一辈是在老城区开杂货铺的,虽不是大富大贵,但日子也还算过得去。
到了他二十来岁的时候,经历过时代重大变革的母亲未雨绸缪,托关系安排他去了派出所工作,在八十年代那就算一份好公职了。
到了九十年代初,本地公安系统改制,成立了专门负责刑事侦查的刑警队,他因为破获过几次盗窃案而被调入,正式成了一名刑警。
在本市犯罪活动猖獗的九十年代中期,三十几岁的他倒是办过几起凶杀案,也得过一些奖章,但那竟然成了他事业的高峰。
三十三岁那年,大女儿的出生成了他人生的拐点。
美好的家庭生活成了他每天出工时心心念念的东西,可爱女儿的大头照片塞在皮夹子里,时刻提醒着他凡事要小心,千万不要为了抓捕罪犯而受伤或者丧命。
一年后,又一个女儿降临人间。他彻底被自认为的家庭责任所打败了。他成了一个有后顾之忧的男人,永远失去了成为英雄的可能。
于是接下来,他就这么安安稳稳走过了二十年的刑警岁月。
回顾自己这一生,虽没取得过什么大的成就,也没犯过致命的错误,说碌碌无为不太公平,吹功德圆满就有点过了。
中庸,成了他自我评价的代名词。
他甚至幻想着,没准到了退休那天,领导会送他十六个大字——尽职尽责,矜矜业业,勤勤恳恳,无怨无悔。
换句话说,他清晰地意识到,自己跟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人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度过了自己比较平凡的一生罢了。
眼下,这位平凡的老刑警坐在会议室的角落里,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眼镜,正专心致志地研究一本西式菜谱。这本菜谱是他上周五下班后路过书店,特意进去买回来的。
去年,老伴因病离他而去之后,大部分时间他都独自一人生活。两个女儿早已嫁人,丈夫都是普通工薪阶层,每家又各自生了一个女儿,过着平凡而简单的生活。
以前老伴在世的时候,她们偶尔还会回来找妈妈聊聊天天,但自从她去世后,女儿们就很少来了。
他是那种在女儿和孙女面前有些无趣的老头子。
一个人生活最大的难题就是吃饭问题,幸好他在这一点上一向要求不高。
早餐自然就在路边摊随意解决了,到了中午,他会在单位食堂多打一点饭菜,吃一半,剩下的留到晚上再吃掉。
这样既免去了做饭之苦,又不用费劲收拾(顶多洗一个饭盒),一举两得,省得麻烦。
周末或者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