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超正义 第三百八十二章 职业的创造者_页2
更新:09-13 23:36 作者:不祈十弦 分类:玄幻小说
找这样做的理由。
但如果把思路清空的话……
作为悲剧作家的教宗,“食梦者”特里西诺·塞提,为什么会跑到地下、以“灰教授”的名义去教授他人仪式与法术呢?
如果只是为了吞食他人的梦想,这个可太绕了。
与宛如魔鬼般跑去跟各种人进行交易比起来,不仅效率非常低下,而且要过上很久很久才能“收线”。
简直就像是,“因为想要跑出去开讲座骗钱,但又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名头、因而缺乏说服力,于是就跑到公司辛勤工作,结果意外当上了董事——然后回头去开讲座骗钱”。
这可太绕了。
“而原因很简单。”
喀戎直接给出了答案:“因为用‘狼教授’这个名字去窃取‘灰教授’的力量这种事……他不只是做了一次。
“在第二纪时,我就是最初的【教授】。
“马人这个种族,一般来说想要学习时,都是以‘分享’的态度进行教学的。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大雪封路之时,我们马人就会在村子的中间升起篝火,互相将自己这一年学会的东西进行展示、教给其他人。
“大家平时有不会的东西,也会跑到‘会这项技术的同族’那里进行学习。但基本来说,都是我教给你箭术、你教给我占星——对马人来说,‘知识’是交易的一环。通常是以物易物的程度。
“偶尔救下迷路或是被杀害的路人,而对方手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回报的时候,我们要么是要求进行一段时间的劳动、要么就是教给我们某项技术作为交换。
“而雅瑟兰人中也有名为‘老师’的职业,向孩子们与普通人传授、普及知识。但一般来说,他们传授的知识都相当基础……一般是认字和识数的程度,就是这种程度的知识都不能像是我们马人和精灵一样普及。
“而高级一些的知识,还不如我们马人一样会进行定期交换……反而可能会随着某位大师的死去而消失。
“我当时观察这种职业,有了一个想法——马人也可以仿照这种模式,形成一个‘阶段式的知识租赁’。也就是‘并非购买单个知识’,而是‘购买一段学习的时间’。
“于是我发明了‘教授’这个名词,专门传授给他人神秘知识……在此之前,秘密知识处于一种‘宝物’的状态。因为只要告诉另外一个人,自己就会失去,所以它永远也不会大规模的进行传播。
“但当我同时将一个神秘知识告诉许多人的时候,就算我忘记了这个知识,可得到这项知识的人就变得多了起来。
“用这种方式,神秘知识才终于开始了扩散——从这个时候开始,才正式有了‘仪式师’这个职业。
“我很快意识到,我可以传授神秘知识。那么我也传授给他人一些特殊的技术——就像是巫师塔教育出新的巫师一样。
“我将各类选择升华之道的升华者,按照他们的特色进行分类……战士、潜行者、猎人,为其进行‘命名’。并创造了一个新的名词……”
喀戎缓缓说道:“我将其命名为‘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