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竟然真有穿越者! 第六十四章 版权不卖,五五分!_页2
更新:10-17 15:16 作者:黑衣大炮 分类:都市小说
的有些累了,他拿起手机,就打开了李佳莹发来的消息。
李佳莹:“哇,苏木同学,伱创作的这首歌真的太棒了,我太喜欢了,这欢快的旋律,我简直爱死了,把版权卖给我好不好,求你了(感动表情)!”
看到李佳莹发来的消息,苏木一下就乐了。
看来,她已经研究过《第56首歌》了。
不过,想买《第56首歌》的版权就多余了,因为,他压根就没打算卖。
毕竟是在异世界排名第56的歌。
卖个几百万吧,有点侮辱这首歌。
卖个几千万吧,有宰人的嫌疑。
索性手握版权,老老实实吃分红!
就在他准备回复消息的时候,李佳莹又发来了一条。
李佳莹:“真的,苏木同学,我真的非常想买下这首歌的版权,这样,我出价200万买下你这首歌的版权,可以吗?”
额.....才200万?
是!
200万是不少了!
可是,对于《第56首歌》来说,丝毫不亚于跳楼大甩卖。
如果只是这点钱的话,那就趁早别聊了。
苏木笑着摇了一下头,回了过去。
苏木:“不好意思佳莹姐,这首歌的版权不卖。”
录音棚内,当李佳莹和刘艳看到苏木发来的这条消息时,两人脸上的兴奋劲,瞬间全都没了。
完了!
白扯!
拿不到这首歌的版权,一切都是浮云!
就在刘艳和李佳莹商议,是不是价格太低了,要不要出价到300万再试试的时候,突然,苏木又发来了一条消息。
苏木:“虽然版权不卖,但是,如果佳莹姐你确实喜欢,那么我们可以五五分成合作,如何?”
所谓五五分成合作,就是李佳莹用这首歌赚的钱,一直和苏木五五分!
例如:某电视台晚会或者某商演,以100万的价格请李佳莹登台唱这首歌,那么,到她手里的这个钱,需要和苏木五五分。
另外,一些音乐平台如果付费听她唱的这首歌,属于她的分成,也要和苏木五五分。
总之就是,李佳莹用《第56首歌》带来的一切收益,都需要和苏木进行五五分账。
而且,这首歌还不只属于李佳莹一个人唱。
如果王佳莹,张佳莹,孙佳莹,也喜欢这首歌,也想唱,都可以。
来和苏木这个版权人要版权,赚的钱五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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