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警 第七十七节 贫穷_页2
更新:05-18 00:17 作者:黑天魔神 分类:都市小说
我从小就喜欢画画,这种兴趣爱好甚至一度超越了日常课程在学习中的重要性。我是比较幸运的,小学时候就遇到了一位来自东部发达地区的教育志愿者。她教会了我素描基础理论,还送给我人生中第一份礼物————一套二十四色的马利牌水粉颜料。
我一直认为,在艺术方面,个人天分很重要。
小学时代,我成了整个学校绘画最棒的学生。
毕业那年,小学老师离开大山,回到了她的城市。
临走前,她鼓励我:你是我见过画画最好的学生。坚持下去,你会成为世界级的艺术家。
小孩子都喜欢听类似的话,虽然只是凭空画大饼,可这样的空虚大饼在当时的我看来是如此美味,也成为了我人生奋斗的第一针兴奋剂。
后来,我考上了县中。
学校太远了,我必须走二十多里的山路才能到校上课。除了住校,我别无选择。
上下学的时候乘公车?呵呵,这是一种奢侈的幻想。没去过我们村的人永远不会明白什么叫做“山路崎岖”,生活在平原上的人对此无法理解。
我仍然喜欢画画。
我也逐渐明白,比起正常意义的上学念书,绘画必须付出的经济成本和代价极其昂贵。
单“颜料”一项,就是远远超过作业本、钢趣÷阁、墨水等学习用品的最重要消耗品之一。
周末和放假的时候,我背着箩筐在山里到处游走,疯狂寻找所有能卖钱的东西。
听过《采蘑菇的小姑娘》那首歌吗?
夏天,每逢雨季,山上的针松树下就会长出一窝窝的野生菌。牛肝菌、见手青、鸡枞、虎掌菌、猪拱菌、鸡油菌、干巴菌……真正是味道鲜美,可口又天然。
我却舍不得吃,全部送到集市上,买给那些专门收购野生菌的人。
就拿见手青来说吧,那些人给出来的收购价,只是每公斤几块钱。可他们把收来的菌子送到省城这样的大城市,转手就能卖几十块,甚至更多。
这还是很多年前的事。
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不公。如果我和那些收菌子的人一样,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我就能来往于山村和城市之间,轻轻松松赚大趣÷阁的钱。
文人,尤其是搞艺术的文人,都他嘛的敝帚自珍。
“画画”与“绘画”是两种概念。前者只是自娱自乐,在纸上画着玩;后者才是专业,专指素描,还有色彩。
我上初二的时候就决定了一定要考艺术院校。
县城里虽然有美术补习班,却是要收钱的,而且很贵。
家里穷,爹娘整年在地里刨土坷垃,贫瘠的土地上只能种出玉米、土豆和辣椒,换季的时候再种点儿豌豆肥田,所有这些就是全家人的最重要经济来源。
我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
小时候我经常做梦,梦见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爹娘把家里的钱集中起来供我上学念书,我再也不用冒着酷暑在山里捡菌子,再也不用被野草也荆棘割伤皮肤,再也不用满身臭汗,像狗一样把采来的菌子送给那些收购者,任由他们挑挑拣拣,随意开价,用仨瓜俩枣的钱就能抢走我的辛劳所得。
是的……是抢,我一直这样认为。
别给我扯什么市场经济规律,他们就是一群手里挥舞着钞票,臭不要脸的强盗!
我不要什么弟弟妹妹,我痛恨我的父母。要不是他们生养了那么多孩子,家里的经济情况会好很多。国家明明制订了计划生育条例,他们为什么不遵守?为什么宁愿缴纳罚款也要生那么多?
如果他们把这些钱拿出来供养我,我就能找到很好的老师,生活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你们能想象吗,中考那年,因为填报志愿的事儿,我爹用绳子把我捆起来,狠狠揍了一顿————他要我考中专,因为毕业以后就能工作。可我的未来梦想是中央美术学院。那是全国所有美术生梦寐以求的最高学府,其地位相当于文理生心目中的北大、清华。
那时候我就发誓:就算是死,也要死在城里,永远离开贫穷落后的小山村。
像我爹娘那种一辈子也没离开过村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