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的情感 第1111章.寻访旧日的恋人(多伦多之旅7)_页2
,就得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这样活起来才觉得从容和精致,让自己感到有品味。”
我说,“长得漂亮是本钱,穿得漂亮是本事。一个妇人要是能在任何场合都衣装优雅,妆容精致,就表示她没有被生活打败,活出了自己的韵味。”
她又带我进到小儿子的卧室。小儿子的卧室不是很大,除过有一张床,一个衣柜,还有一张电脑桌。小儿子正在电脑前玩游戏。我问小儿子,“在哪工作?”
小儿子用比较生硬的汉语说,“在供电公司担任工程师。”
徐丽莎对我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说着,便指着一个小镜框里女孩让我看。那女孩是加拿大当地女孩,人长得很漂亮。
我说,“从这女孩的容貌上就可以看出你儿子挺有出息。”
小儿子听着这话,就朝我说,“谢谢夸奖。”
我们没有去大儿子的房间,但徐丽莎说,“大儿子已经结婚了,住在多伦多的唐人街,现在他爸的一个超市里担任经理。因为他爸的年龄都有七十多岁了,已经没有精力再掌管生意了。今天为了欢迎你,我专门把他叫了过来,陪你一起吃饭。”
我说,“你也太费心了。”
晚餐准备好了,菜都摆在了餐桌上,有熏鸡、土豆烧牛肉、金枪鱼罐头、韭菜炒鸡蛋、茄子炒辣椒、清煮豌豆和西红柿凉拌黄瓜。徐丽莎对我说,“这餐桌上的茄子、黄瓜、西红柿和韭菜都是我自己种的。”于是,我就用筷子夹起韭菜炒鸡蛋吃了一口,味道真鲜,让我回想起小时候吃过的韭菜炒鸡蛋。那时候这种菜一般都是来了客人,母亲才会做。
接着,徐丽莎又指着那道海参菜说,“这海参是从深海里捕捉的,捕捉后马上要把内脏去掉,然后用大火熬制,再放在阳光下晾晒风干。加工过程还是蛮复杂的,不过味道也非常地特别。”
本来,我平常是不喜欢吃海参的,听徐丽莎这样地介绍,就夹起一块海参尝了尝。这海参还真是非常地美味,可以说是余香满口。
大家一起举酒碰杯,相互地祝愿。大家一边吃着饭,一边说着话。大家见我吃什么都觉得好吃,都显得很高兴。的确,这里的每一种菜都非常地可口,是地道的纯真味道,跟在国内吃的菜味大不一样,是真正的享受。不过,我看过他们种的菜地,种上一大片的黄瓜和西红柿,却能结出很少的果实,只能勉强够一小家人享用。可要是在中国,这样一大片土地就要种出很多的菜,否则,就不能供许多人享用。毕竟人家加拿大地阔人稀,资源丰富。
大家吃着聊着,一顿饭就吃到了差不多九点钟。我觉得在人家里呆得时间也不短了,也该让徐丽莎喘口气了,就要告辞。徐丽莎要开车送我回旅店。可我非要走着回去。徐丽莎说,“走着回最少要走半小时。”
我说,“反正我也没事,慢慢地走回去,可以消消食。”
李耀光说,“可是,走着回要注意安全,有黑鬼会乘黑抢劫。”
我想我顺着街道走,应该不会有人在大街上抢劫,就说,“没关系,反正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东西。他就抢也抢不到什么东西。”
徐丽莎把我送到了街道上,对我说,“你明天要去尼亚加拉大瀑布?”
我说,“是的,那里有多远?应该咋样去?”
她说,“坐车大概要两小时,不过,小镇没有去那边的公交车,要去那里必须要到市区里乘公交车。这里的人去那边都是自己开车过去。”然后,就说,“要不,我明天早上开车带你过去?”
我有点为难地说,“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我是个不喜欢麻烦别人的人。
她说,“那你就得要去别的地方乘车。可你对这里一点都不熟悉。所以,还是让我开车带你去吧。”
我说,“不好意思,那真是太麻烦你了。”
她说,“没事,咱们明天早上八点动身,你早点吃早饭。”
我说,“没关系,我那里还有些泡面。早上起来吃上一包就行了。”
她说,“那好,咱们明天见。”
我说,“明天见。”
街道上人稀路黑,四处无人,但月光把街道上的路照出一片淡淡的亮光,很像我在下乡时走夜路。这让我记得我常常在夜间去同学那里玩,玩完之后就一个人在夜里走山路回来。不过,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