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影视从四合院开始 第四十章 过新年
更新:10-26 19:33 作者:洒家要吃肉 分类:其他小说
距飞龙纳入二级保护动物还要几年,叶晨给家里去信的时候,特意叮嘱让他们去到兴安岭那边收些,顺带着也跟着尝尝鲜。
后世总说东三省没什么特色菜系,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不是没有,而是凡是特色的那些菜,都属于山珍的范畴诸如飞龙、熊掌之类的,被纳入了保护动物名录,作为一个东北人,我们才是最郁闷的那个好吗?其中飞龙汆汤绝对是其中最有名的那个。
关于飞龙还有一段美丽的传说,在传说中,有一种绚丽夺目的幻兽,称为飞龙,其背后覆盖着五彩晶莹鳞片,头部有着犄角,爪子则像是龙的利爪,上面密密麻麻突起的尖利甲片足以撕裂猎物。
全天庭上下,最为喜欢这翱翔于天地间的飞龙的是西王母,它的姿态似女娲造人时凝结的精华,于是西王母特意传谕,封这飞龙为自己的侍者,授予其“监管仙丹”的重任。
当晨光熹微时,飞龙便振翅起飞,在山峦间穿梭不休。它时而盘旋数圈,得以俯瞰一座座延绵的巍峨群山,倾听那孤松间独唱的啼鸟;时而酣畅淋漓地向高处突进,冲破云雾后的湛蓝令它发自内心的欢喜。每每日落时分飞龙返航,捧来的都会是渗透至枝干的木香、草原飘散的幽芬,西王母亦对它由衷地喜爱有加。
观那西王母手中的仙丹,紫光流溢。不知其中的妙用,但肯定非寻常之物。于是飞龙伺机盗取了一颗仙丹,打算悄然离开天界,在人间遁形匿迹。
不想刚飞出天宫,便被半道回头的西王母撞见,原来这仙丹竟是用西王母自己的精血调制,她又如何容得飞龙有此大逆不道的行径?于是她掷出一道惊雷轰向飞龙,震碎了飞龙的半边龙鳞。
碎鳞落于山巅,从此化为了鹰隼、白头翁等飞禽。飞龙狼狈奔逃,最后不得不隐于交通闭塞的东北深山古林,永不得返。
自有飞龙的传说以来,东北这片土地上便流传着民间打猎者们对这神秘鸟类的种种猜想。传说这飞龙乃是天上的仙禽,后因触怒了西王母,才逃难人间而不得返天。
而当地的猎人们发现,这飞龙似乎对人毫无警惕之心。他们只消学着鸽子的叫声,就能轻松引来飞龙。这些飞龙也从不设防,只会在猎枪射中后,环着树转圈,再掉落在地上。
正因如此,东北老猎人中流传着一句俗语“上天飞龙肉,树上傻鸡”。他们把飞龙置于枪口之下轻而易举,这活儿就像打靶一般简单。每每打到一只飞龙,猎人们都会将它带回村中大餐一顿,炖汤的飞龙肉鲜美非常,深受东北人的喜爱。这也就衍生出了着名的东北特色美食“炖飞龙”。
当今时代,科学昌明,越来越多的神秘古老传说在考证下变得不攻自破。所谓的“飞龙”也不例外。原来它只不过是一种叫做“花尾榛鸡”的普通鸟类,离那神话故事中的“仙鸟”差得十万八千里。
这花尾榛鸡与我们熟知的家禽极为相似,但它体型远小上一倍,只有30-40厘米长,可以说是一种“缩水版”的鸡。它性格胆怯,一遇险情就惊恐地栖息在树上,完全不似飞龙这个名字给人的英勇印象。也正因如此,它历来都是猎人射箭的活靶子。
花尾榛鸡分布广泛,见于我国东北各地,也有些栖息在西欧一带。曾几何时,它的数量非常可观,东北的山林间到处都栖息着这种鸟。
但在近一个世纪里,由于它易受猎杀,数量锐减至今,仅存十万只,已在濒临灭绝的边缘挣扎。后来正府采取了保护措施,一九八九年把它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东北多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同时开展人工养殖,希望能让这种鸟类恢复生机。
过了冬至,开始数九之后,叶晨的父母拎着山货来到了宁阳,正式跟马魁一家见了面。对于马燕这个儿媳妇,他们是一万个满意,只是叶晨母亲嫌马燕太瘦了,在这儿的几天使劲的做好吃的,跟灌鸭似的投喂马燕,美其名曰吃胖点将来才好生养,怀孕生孩子的时候不遭罪。
对于这种事情,马魁和王素芳两口子自然是乐见其成,因为平日里马燕吃个饭就跟吃猫食儿一般,吃米饭的时候,饭粒儿都用筷子挑着粒儿吃,马魁都说她好些次了,怎么也说不听,说急了还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