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霸主 167借鸡下蛋
位于汉华公司厂区最后面的这几幢建筑,是林振华给自己准备的自留地。www。qВ5、c0m
汉华公司虽然从产权关系上说属于股份合作制,而且林振华通过自己直接持股以及经由褚红阳、彭少哲等人的间接持股,实际拥有了整个公司珊以上的股权,已经达到控股的比倒了。然而,在名义上,以及在轻化厅和汉华机械厂领导的印象中,汉华公司仍然是一家大集体企业,是要听轻化厅和汉华厂指挥的。
林振华无力去抗衡这种顽固势力,在80年代的氛围下,你要去和轻化厅大谈控股权,讲什么产权明晰之类的,恐怕结果会非常悲惨。
事实上,汉华公司能够有今天这样的发展,与轻化厅等部门的扶持也是分不开的。首先,如果你不是一家集体企业,轻化厅就不可能替你去申请原材料供应。不管你设计的风扇多么高级,如果原材料供应不上,那么一切都空的。集体企业的这种身份,使汉华公司在与那些乡镇企业竞争的时候拥有了先天的优势,这一点林振华是不能否认的。
其次,汉华公司的五叶风扇能够进入广交会,还有汉华公司能够兼并涛自厂,都与它的集体身份有关。基于这些考虑,林振华也不能自己把自己的路给断掉。
大集体企业的身份,既是好处,也是隐患。林振华很难想象,如果未来这家公司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轻化厅会不会把手直接伸起来。轻化厅伸手的方式是多样的,一是可以平调汉华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二是可以派来新的领导人,把林振华挤出去。类似于这样的例子,在当年并不罕见。
出于这样的担心,林振华决定另起炉灶,在汉华公司之外,再发展起一摊子属于自己的新业务。永禾农机厂在过去一年中的发展,给了他一个机会永禾农机厂是乡镇企业,而且又与公社达成了买断产权的协议,对于林振华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创业平台。
汉华公司去年创造了4千多万元利润,林振华与汉华厂经过协调之后决定拿出两百万来作为分红,余下的全部作为再投资,用于扩大现有的生产规模。汉华公司兼并浔自厂花费了300多万,随后,又是征地、建职工宿舍、建车间、购买设备等等,把四千万花得只剩下一个零头了。
林振华带岑家兄弟去看的这几幢车间以及车间里的设备产权都属于汉华公司但林振华自己做主,把它租借给了永禾农机厂。他的这个想,叫作借鸡生蛋,等到农机厂的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有了足够的利润,再以赎买的方式把这些建筑和设备购买下来这样从律上说就不存在任何问题了。
汉华公司现在是天高皇帝远,公司里所有的决策都由林振华一人决定。从管理制度上说,猪红阳、彭少哲、赵勇群等人也都是公司的决策层成员但他们本身都是林振华的小兄弟,对林振华还有一些盲目的个人崇拜,谁会去干预林振华的决策呢?
汉华厂的职工们已经被企业的高速增长给弄晕了,谁也不知道自己的经理又在实施什么新的想。林振华给自己建起这样一片自留地职工们也只是猜测一番而已,没有谁去质疑它的合理性。
林振华与汉华公司之间的关系有点一笔糊涂账的味道。五叶风扇是一种专利技术,林振华是专利的所有人,从道理上说,他应当从每台风扇的销售中提取一部分专利使用费。如果他按每台风扇提取十元计算,光去年出口五十万台风扇,就应当给他支付五百万专利费。这些钱足够用于购买车间里的这些设备了。
但是,林振华没拿到这笔钱,如果他提出要收专利费,等待他的估计就是**机关的调查了。这是一个产权关系极不明晰的时代,个人从集体企业的经营中别说提取五百万就算是拿五万块钱都会面临着无数的口诛笔伐。
既然无从律上拿到自己应得的专利费用,那么把这笔钱变成设备,再以租借的方式用于发展自己的产业,应当不算不合理吧?林振华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一个解释。
后世的学者总是纠结于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改革开放中崛起的资本家们,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原罪。如果要用今天的律和市场规则来解释,那么这些人毫无疑问是有原罪的。然而,如果我们能够还原当年的场景,就会发现,其实他们本身也是不完善的市场规则的受害者。
林振华急于要另起炉灶,也是为了摆脱这种尴尬的境地。如果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