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系统回大唐 第三百一十六章 买奴隶
迎着朝阳,张楠还有萧松却来到了大唐最黑暗的地方,奴隶市场。
在这里人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不管是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只要你付够足够多的银两,你都可以像牵一条狗一样牵着一个奴隶回去,当然,也可以是牵着多个奴隶。
古代的登记制度森严,唐朝的等级大致可以分为”良”、”贱”两种。”良”主要是官吏,编户齐民。”贱”指奴婢,官户、部曲等。两者之间么是杂户,工户,乐户。
但是如果说起奴隶来,唐朝的奴隶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是人非人,是畜非畜。
《唐律疏议》中多处明确规定:“奴婢畜产,类同资财。”、“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生产藩息者,谓婢产子、马生驹之类。““其奴婢同于资财,不同缘坐免法。“奴婢同资财,故不别言。”、“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可见奴隶是当做畜生一般的资产,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的。
但是国家的户口登记中,奴隶与良人登记在一起,唐代的户籍需记载奴隶的名字,性别,年龄,相关亲戚,州、县也要对奴隶分门别类的记录在案。畜生是不需要这般登基的,所以又有点像人。
明明大家都是人,怎么能把奴婢分出来呢?欧洲罗马人的办法很直截了当,在奴隶脸上烙上印记就是了。
而我们却喜欢温文尔雅,不搞那一套。大唐依靠的是严格的籍帐制度,兵有兵籍,民有民籍,匠有匠籍,奴有奴籍。官奴婢、官户的名籍由各司编造,“每至孟春,本司以类相从而疏其籍以申。
每岁仲冬之月,条其生息,阅其老幼,而正簿焉。”每年春天制表上报,冬天核查点验,有板有眼,毫不含糊。
寺观的奴婢、部曲名册,则附于僧尼籍与道士籍之后。民户的奴婢、部曲登录于自报的手实与各县编造的户籍及九等定簿等。无论寺观或民户,奴婢、部曲的除附增减手续均极其严格,奴婢因死亡除名要有5个证明人签字画押,经政府验实后方能削籍,从奴婢名册中删除。
买卖奴婢要集保人,立市券,申牒除附,保人必须有5个,以核实、证明所买卖奴婢的身份不假,还要由奴婢本人在市券上签字划押,“承贱不虚”。
虽然张楠来到了大唐,已经过惯了上位者的日子,也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可是张楠从心里还是有些抵触奴隶制度的。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张楠从小就被灌输着人人平等的观念,尽管这个社会并不平等,可是在现代社会,杀了人依旧是要偿命的,不管你是什么人,杀了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但是在大唐可就不是这样了,唐代奴隶主人有变相处死奴隶权利。唐律虽规定:“奴婢贱隶,虽各有主,至于杀戮,宜有禀承。”,但实际上法律又规定:“诸主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故杀者,加一等,其有愆犯决罚致死,及过失杀者,各勿论。”虽然在大唐无故杀死登记在册的奴隶是有罪的,但是责罚却轻过了在大唐杀一头牛。
就算是主人有罪,奴隶跑去官府告发自己的主人,那主人的罪可能还没有判定下来,那个告发主人的奴隶可能已经被砍了脑袋。
唐律规定:“诸部曲、奴婢告主,非谋反、逆、叛者,皆绞。”、“日月所照,莫匪王臣。奴婢、部曲,虽属于主,其主若犯谋反、逆、叛,即是不臣之人,故许论告。非此三事而告之,皆绞,罪无首从。”
奴隶的地位之低,可想而知。
一进到奴隶市场,张楠就闻见了奴隶市场里面独有的恶臭,在这里,除过那些面容姣好的女奴身上会被清理的干干净净,其余的奴隶可是没有这种待遇的,所以奴隶市场的空气可想而知。
张楠还有萧柏一进到奴隶市场,立马就有几个人围了上来,询问张楠需要什么样的奴隶,不过看张楠这个白面样子,那些贩卖奴隶的人都是清一水的给张楠推荐女奴。
“诶,这位老爷看看我这边的女奴,长得都是个顶个的水灵,您买回去绝对不吃亏。”
“别啊,老爷您看看我这里的女奴,您只要给她们一口吃的,不仅能帮您干活,还能,诶,嘿嘿。”
张楠十分明白这些人说的是什么意思,张楠也十分的想体验一把万恶的封建社会,可是理智最终还是占领了张楠的大脑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