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国的崛起 第三百八十九章 达成基本目标
暖阁里的大臣中有人发出轻轻的惊讶声。
张昭一个武将,倒是对国朝的典故知道的很清楚。这是认真做了功课啊!
在明朝可没有什么公共图书馆、也没有中国知网这样的网站,想要知道这些数据,只有一个地方:翰林院中的藏书阁。
张昭能知道,当然是请李阁老帮忙的。对于李大佬而言,在翰林院找点资料还不简单。
…
首辅刘健神情没有任何的变动。
开玩笑,弘治皇帝登基之前,他就是翰林。而弘治皇帝登基之后,他是阁老,张昭说的数据他不知道?余子俊的奏章他没看过吗?
那怎么可能?
他当然知道随着京师的人口繁衍要增加五城兵马司的力量。关键在于如何增加。
以前,历次增加都是直接调派军士给五城兵马司,或者增加一名官员。
而按照张昭的提议,把五城兵马司统合起来,不仅仅要增加人手,还要调整京师地面上各衙门之间的职权。这样搞出的动静太大。
所以,他在张昭的奏章上的票拟是“镇之以静”。他不愿意按照张昭的建议去增加五城兵马司的力量。
有旧例可以遵循,且行之有效,为何要用张昭这不知道是否有效的办法呢?
张昭洋洋洒洒的说完一段话,刘阁老无动于衷,他并不气馁。因为,这只是铺垫而已。
“所以,要增加京城内外的治安力量是共识。问题是以何种方式增加?或者说,如何有效的治理新增的人口。
下官以为,核心部分,就是户籍。京师每一个人的区别,不在于姓名、年龄、容貌。而在于其手里拿着的由官府颁发的户籍。这是其身份的证明。
所以,五城兵马司应当具备户籍管理功能。而为了方便外地百姓来京工作、居住、生活。应当依托户籍,由五城兵马司重新构建一套‘居住证’系统,把所有的人都纳进去。
然后,五城兵马司应当有京师刑名之权,确保其在治理时的权威。五城兵马司没有杖型以上的刑事案件处理权限,如何震慑犯罪分子?
这是下官提议的逻辑所在。
下官知道如今国库空虚,须得谨慎增加官吏编制。但是,依照下官的建议,其实耗费并不增多。
其一,若按照旧有的制度,东城兵马司至少要增加两百军士。而依下官的提议,依托于地方上的坊、铺,设立若干分所,官一名,吏员若干,专职处理坊、里中的事务。
若有刑事案件,即可派人上报。由总部进行支援。所需钱粮远低于新增两百余军士的花费。
其二,京中其余各处都设立分所,确保每一个里,每一个坊都有分所。如此,既加强治理,又可节省花费。但是,以急递铺伙夫、弓兵的素质断然无法胜任,所以,下官说需要考试选拔。”
说完之后,张昭向刘健拱手一礼。
暖阁中陷入沉思中。张昭说的信息量有点大。
首先,按照张昭的说法,新成立的警察局必须要握有户籍管理的权限。那意味着宛平、大兴两县的县衙就剩下差衙的职责。权力被侵夺。
同时,警察局还要向上侵夺刑部的职权。
大明朝的京师重地,极为慎刑。按照大明的国情,外地知县都一百杖之刑的权力。到京师之中,知县和知府都没这个权力,这是刑部的权力。再大的案件,那就要请天子圣裁。
所以,张昭说来说去,就是刚刚吏部尚书马文升总结的:总览京师司法之权!只是他这么解释一通,说服力大增。
管理户籍是管理百姓的核心要点,这但凡是大明朝的亲民官就知道啊!不然,太祖皇帝设户籍干吗?百姓为何出门要开路引?
其次,张昭主张依托本朝的坊、里、铺设分所来治理。这是众人没有听说的。
所以不怪谢迁刚刚要反对,说警察局里的衙役权力过大,势必会鱼肉百姓。
大明朝的制度,百姓的居住区在城内叫做“坊”,在城乡结合部,叫做“厢”,在乡间叫做“里”。
除开这一套体系之外,还有一套驿站体系。即水道交通要道,每隔十里设驿站、急递铺。
所以,京师的治安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