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之黄金时代 第十七章 月亮
更新:12-21 20:27 作者:不爱吃草的羊 分类:其他小说
开拓者和黄蜂的比赛没有太多悬念,实力强劲且状态出色的波特兰人,始终保持着对黄蜂队的压制。
黄蜂打得很努力,但天赋和硬实力上的差距,靠努力和主场气势难以弥补,他们始终找不到破局点。
尤其是拉里-约翰逊一直被甘国阳牢牢控制,当开拓者收紧防守,加强节奏时,黄蜂难以做出回应。
他们只能在开拓者放松的几分钟里,或者进行第二阵容轮换的时候喘息一下,拿下一些分数,让球队输的不是太难看。
等到全场比赛行将结束时,拉里-约翰逊已经感到自己脑子昏昏沉沉,有点不知西东,怀疑人生。
他自认为了解阿甘,从高中时他就开始看甘国阳的比赛,通过电视直播镜头学习这位顶级中锋的技巧。
今晚真正交手后他才理解和意识到,他们之间存在着多么巨大的差距,有着多么巨大的鸿沟。
甘国阳在细节上的雕琢,以及对比赛意境的追求,让拉里-约翰逊看到了一个和自己很遥远的世界。
四节比赛,甘国阳拿下25分20个篮板球,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很厉害的数据。
萨博尼斯拿下了全场最高的31分,他鹤立鸡群的身高让整体矮小的黄蜂无所适从。
拉里-约翰逊只得到12分,在一对一的攻防对抗中,他难以和甘国阳抗衡。
他引以为傲的蛮横身体,在阿甘面前没有了优势,这时他更需要的是技术,智慧,还有足够的经验。
这点上,查尔斯-巴克利比拉里-约翰逊更强,胖子的技术更细腻,经验更丰富,有时候能让甘国阳吃瘪。
比赛结束后,拉里-约翰逊和偶像握手拥抱,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拉里-约翰逊很诚实地表示:“阿甘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我完全不是他的对手,我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新秀约翰逊当然不会是甘国阳的对手,此时甘国阳已经走到了新世界的大门口,把其他人远远的甩在了后面,只有乔丹能看清他的背影。
长期的训练、比赛积累,经验、技巧和情绪的叠加,甘国阳已经触到了“无我境界”的边界。
在nba,能用脑子去打球,而不是凭本能和习惯,已经是高人一等。
甘国阳已经不单单是用脑子,他不需要去思考,他将关于篮球的所有一切都内化进了自己的潜意识中。
他像一个反应速度极快的黑匣子,黑匣子里有关于篮球的所有答案,当问题到来时,黑匣子能立刻做出反应,给出最优解。
在乘坐飞机离开夏洛特,飞往迈阿密的途中,甘国阳坐在座位上闭目养神,他脑海中想起很久以前,高中时在唐人街的ymca体育馆训练。
那家体育馆一楼是篮球场,二楼是一个武术道场,那时候韩国人许勋经常在二楼练武术,甘国阳有时候会跟着一起。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甘国阳对摔跤、拳击等格斗有了兴趣,目的不是为了打人,而是发现这些格斗术能锻炼身体的柔韧性、平衡性,还有对抗能力,对打篮球很有帮助。
许勋这家伙是李小龙迷,那时候他经常和甘国阳说,“要用感觉出拳,而不是思考,等到你思考,就已经来不及了。”
“就像用手指指向月亮,但你不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手指上,否则你就会错过所有月光。”
当时甘国阳不信许勋的鬼话,哈哈大笑,接着不管是格斗还是篮球,都能把这韩国小子给打爆。
许勋总是挠挠头,说自己达不到那个境界的,但有一天阿甘你可以。
甘国阳一直没放在心上,直到今天,他才有所悟。
睁开眼,甘国阳打开舷窗的遮挡板,飞机在万米高空飞行,这里没有一片云彩。
黄澄澄的月亮挂在远处,有一层层蒙蒙的月晕笼罩,将周围漆黑的天空映成墨蓝。
甘国阳又想起许勋,高中毕业后他随父亲去了洛杉矶,早几年北侨中学篮球队聚会时,许勋还出现过,那时他已经放弃篮球和武术,准备继承家里的韩料馆。
等甘国阳在全美声名大噪,一步步成为篮球英雄,其他同学都一个个往上凑时,许勋却失去了音讯。
甘国阳让甘国辉去洛杉矶打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