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葬笔记 第四百六十八章第一件怪事
我叫周子湘,是三年前金钟中学惨案当中唯一活下来的那个学生。
我不知道我能活下来到底是上天对我的奖励,还是对我的另一种惩罚。
学生时代,我曾经学过一首现代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但是在我看来有时候死也并不是那么可怕,反而是一种解脱。
同样活着也未必就那么美好,可能让人感觉生不如死,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宛如行尸走肉一般,每天浑浑噩噩的,毫无快乐和幸福可言。
从芦山村回来后的那三年,我就是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活着的。
在高考前期,我们的班主任为了能让我们以一种最好的状态备战高考,决定带我们到芦山村去游玩两天。
这本来是件很正常的事情,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这里面隐藏着一个天大的阴谋。
愉快地到达芦山村以后,我们发现这里只有三家宾馆,并且因为处在乡村结合地带,所以每家宾馆的规模也不大,所以我们五十五个学生只能分开住在不同的宾馆。
芦山村的村民很热情,对我们所有学生很好,他们主动找我们聊天,拿出他们家里的土特产给我们品尝。
包括班主任李洁在内的每个人都很高兴,虽然一切都和谐,但是我却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我经常看到这里的一些人经常以一种比较诡异的目光看着我们。
他们的那种眼神很奇怪,其中带着各种复杂的情绪。但是因为当时我实在太兴奋了,所以对于这一情况,我也没有太过在意。只以为庐山村对我们这些外来游客感到好奇。
此外还有另外一个情况,那就是我觉得我们班主任李洁对这里很熟悉,明显对芦山村就很熟悉,路上每个鹿山村人遇到李洁,都会主动跟她攀谈。
看起来,李洁就好像是土生土长的芦山村人一样。
但是李洁却从来都没有跟我说过她的家乡是芦山村,而且这只是很稀疏平常的一件事情,也没有必要隐藏。
我只能将其理解为,李洁在之前来过这里很多次,时间长了,也就很熟悉芦山村的情况了。
我们是星期五下午过去的,到那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今天是肯定不能出去了。
李洁说我们只能先在芦山村的宾馆住一晚,等第二天天亮了,我们再到芦山村旁边的桥山游玩,那里有很多有意思的东西,我们可以爬山、聚餐等等。
因为受到条件限制,所以我们也同意了李洁所说的话。
晚上吃饭的时候,李洁为我们找了一家餐馆,我们全班五十五个学生一起到那里吃饭。
虽然我们已经同学了三年时间,这三年的时间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朝夕相处之下,我们都对彼此很熟悉。
但是像现在这样,全班所有的学生坐在一起吃饭还是第一次。
因此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心里都有一种别样的感觉,每个人都洋溢着一种特俗心情。
尤其想到一个月高考完之后,我们这群人就要天涯两边,劳燕分飞,所以这种心情更加明显。
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喝酒是肯定要的。
本来我们都是学生,又马上要考试了,喝酒是不行的。
但这次情况比较特俗,我们是在外面吃饭,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的束缚,所以大家放松一下,吃饭的时候就喝了不少的酒。
是班级里的男生带头喝酒的,随后一些性格比较外向的男生就主动向女生敬酒,让她们也喝。
虽然班级里的大多数女孩子都是比较含蓄的,但这时气氛已经热了起来,女孩子们也不好拒绝,所以也喝了起来。
我也不例外,我的皮肤比较奇怪,每次一喝酒就会过敏,全身发红,所以平时吃饭的时候,我是连酒碰都不碰一下的。
但今天大家都喝了,我也不好扫大家的兴,所以我也喝了一些酒。
一顿发大家吃喝到很晚,最后才回到我们各自的宾馆睡觉。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晚上我躺在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