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娱之金道俊传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章lovethewayyoulie
更新:12-10 08:01 作者:东关书生 分类:都市小说
金道俊没有想到,阿姆会带他去见他的朋友,花了一个月写的歌曲,经过几番易稿,终于才确定了下来,等金道俊拿着歌曲去见阿姆的时候,只是简单看了看草图,就二话没说,立刻点头答应道。
“这首歌,我想和你一起制作,你看怎么样”
阿姆在生活里,说话的声音并不是很大,完全没有舞台上饶舌天王的霸气,很低调的一个人,也不怎么出来参加采访、综艺节目之类,除非跟自己有关系的,或者关系比较好的rapper歌手,可能会出来站台,帮忙唱一首歌,除此之外,根本不太可能知道他的消息。
他和金道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喜欢饶舌音乐,喜欢纹身,喜欢收藏篮球鞋,这好像成为了饶舌圈,hiphop音乐圈的惯例,非常多的歌手,喜欢收集鞋子,而且还相互比较,认为谁的鞋更多,藏品更丰富。
经过简单的几次接触,金道俊觉得阿姆还是一个挺有意思的男艺人,没有太多的天皇巨星的架子,即使在歌谣界的地位这么高,饶舌天王,可是对待音乐的态度,还是像刚出道一样,每一个字眼,每一首歌,甚至每一张专辑,都是用心在做,哪怕金道俊只是把自己大概的雏形递给他,他也能从中发现一些不太好的地方,然后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修改。
rap是需要不断练习的,阿姆的歌没有几个人能够模仿,没那么快,发音也不标准,歌词里还夹杂着许多的俚语和脏话,别说是中国人了,就连英语的国家,包括阿姆的忠实fans,都不能完整的唱出来他的整首歌。
阿姆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的复杂感情生活,嗑药吸毒,让他对母亲有所怨恨,所以阿姆在歌词里。也会描写到自己童年时候的生活。
以前生活在底特律,也是现在美国著名的鬼城,没有成名以前,他的生活很拮据,经常有一顿没一顿的。生活没有规律,也吃不起饭,他生长的地方,几乎都是黑人,所以阿姆和黑人的关系很好,可以很顺利的融入进去。
不是说阿姆的生活有多么的不幸,他之所以这么牛逼,不是因为他长的帅气,也不是他的经历,而是他在rap上的天赋和才华。没有rapper能够写出这么血脉喷张、霸气十足的歌词,里面充斥着对社会的思考,对人性的考究,歌词里夹杂着戏谑、嘲讽、温情,对语速和节奏的控制,让所有喜欢他的歌迷臣服,金道俊就是其中的一个。
歌词永远是一个rapper的灵魂,金道俊再写这首歌的时候,借鉴了很多阿姆以前的歌曲,他发现阿姆是一个琢磨单词韵脚的狂人。每一句话,最后的结尾,都是押韵的。
记得曾经有个节目里,他搬出家里的一口箱子。里面堆满他平时随手记录歌词灵感的纸片,只要什么时候想到,就写了下来。
对说唱来说,歌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进行评价,一个是内容,一个是押韵。有的rapper更偏重内容,比如nas,就有着街头诗人的美誉。
而阿姆的歌词押韵则比较突出,简直就是多重押韵之王,押韵的好处在于,在商业专辑的里面,押韵的歌曲更容易抓住听众的耳朵,也更容易打榜赚点击赢销量。
第二个则是flow,有人说阿姆的语速很快,非常牛逼,根本跟不上。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rapper功力都跟语速成正比的,如果这样的话,加多宝里的华少,那岂不是超级rapper大神
语速很高,确实是一个优势,但是发音要清晰,别人能够听的清楚,你唱的是什么,这需要你的气息很足,也就是古人说的中气十足。
与唱歌类似,说唱也是需要气息支撑的,只有气息饱满,吐词才能洪亮厚实,这一点金道俊在leessang的时候,已经经受了高强度的训练,gary和吉的声音各有特色,gary的rap声音沉稳,不失自己的个性,听上去总是慢了一拍,其实这就是他的风格。
而吉则是声音略带沙哑浑厚,一种饱经世事的沧桑感,他只要一唱歌,别人就能听得出来,声音是谁,分辨度很高。
金道俊也在他们的调教下,找到了自己的风格,语速比gary偏快一点,吐词发声靠后,气息浑厚十足,天生的关系,音色比吉稍微细一点,这样的话,在rap的时候,才能形成强大的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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